美国摄影家A·法宁格指出,对摄影家来说,光具有强度、质量和颜色三个主要性质。 首先是强度。光的强度可以从亮到暗,这一点适用于任何光源。例如,在无云的天气里,中午的日光非常强,在风沙弥漫的天气里,光线昏暗。夜间可以说没有光。人工光源的强度,则随着灯的瓦数不同而有所变化。

法宁格认为,明亮的光线给人一种耀眼、明快和严肃的感觉,暗淡的光线常常表现忧郁、宁静和含蓄的情绪。照明强度的这种差别,会在照片上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:被摄体的明暗度,被摄体的反差范围,彩色照片的被摄体的色彩再现。
【摄影师是有“情绪”的,摄影作品是要传递这种情绪的,传递的手段就是光,因为光也是有情绪的。】

摄影:音乐如生命
在照明强度很高时,被摄体显得比较明亮、鲜明、反差较大,色彩显得比照明强度低的光线情况下更加鲜艳。如果摄影家善于抓住和珍视被摄体上这种不同的变化,他就可以运用适当强度的光,更好地突出特定的被摄体的特性。重要的是,照明的这种特性,要在照片上表现出来。有些摄影家往往认为非常明亮的光线会使被摄体显得太刺眼,强光部分太亮,阴影部分漆黑一片,因而人为地降低这种反差,制作出相对来说反差较低的照片,结果完全缺乏特殊照明条件下那种典型的特点。例如,平炉出钢的场面,炽热的钢水明亮耀眼,以至于除了黑白色之外,眼睛什么也看不见。
【所谓摄影无定法,规律总是用来被打破的。拙劣的作品违反规律,平庸的作品囿于规律,优秀的作品打破规律。】
法宁格认为,此时如像有些人所做的那样,用非常强的辅助光去柔化和降低反差,就会完全破坏这种景色的戏剧性效果。敏感的摄影家遇到这种题材,会完全抛开他所学过的关于用光的种种清规戒律,而只去考虑如何表现钢水炽热和耀眼的印象:通过强调照明的特点,加强反差,运用剪影和光晕效果,设法抓住这一生动的场面。 |